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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国二十八年,天下大乱,民不聊生。湘西一座偏远山村,秋雨断断续续下了好几天……
整个村子都笼罩在阴雨之中,加上饭点家家户户烧起来的炊烟,烟雨朦胧,使得村子里的氛围变得更加压抑。
一位看上去十来岁的少年,戴着斗笠,披着蓑衣,手里提着两只被夹断腿的兔子,从村子后山缓缓踏入村中小径。
秋老虎还没过去,家家户户都蹲在屋檐下扒拉着碗里的饭菜,见到少年路过,便会笑着招呼一声,让他进屋吃口饭。
兵荒马乱的年代,谁家都没有余粮,所以少年没有答应,只问对方要不要买兔子,可以用米换。
可惜的是,如今这世道,大米比肉更有性价比,没有谁家会奢侈到用米换肉,所以都只是笑笑摇头,让他留着自己吃。
少年笑了笑,继续向前。
对少年来说,就算再怎么节省,两只兔子也只能吃三天,而等价的大米,却能吃上十来天。
哪一个更划算,少年五岁的时候就已经明白了。
“狗杂种滴(村里长辈对晚辈的溺称),又上山逮兔子了?”
屋檐下,一位晒得黝黑的老汉笑着招呼少年过去。
少年笑着点了点头,喊了一句“爷爷”。
老汉不是少年的亲爷爷,少年在这个世上,已经没有亲人了。
但村子里的乡亲对他都挺照顾,不管家里是否还有余粮,逢年过节的时候,多少都会帮衬一二。
特别是这位叫做罗昌明的老汉,就经常拿大米跟他换野味。
倒不是罗昌明家境好,而是见不得少年走十余里山路,去镇上换大米罢了。
十余里山路,去的时候还好,回来的时候还得扛着大米,他们这种糙汉子都吃力,更别说少年了。
所以他宁愿自己累点儿,从少年手里换来兔子,然后再去镇上换回大米。
“你这个兔子有好重?想换几升米?”
“不换的。”
少年嘴上说着,手里就匀出一只兔子,递到老汉面前,冲他笑了笑,“给姑姑补身体。”
说完,少年就转身钻入雨幕之中。
“爹,是大宝迈?”
屋子里,走出来一位大肚婆,抬头望着雨幕中那道蓑衣背影。
“这种鬼天气,除了他肯进山打猎,还有哪个肯去?”
罗昌明看着手里挣扎的兔子,长叹一声。
“你怎么没跟他换米嘞?”
“这事怪我。”
罗昌明眼神暗淡,“上次拿他的野味去镇上换米,被他看到了。”
“他晓得你是到帮他后,他就不跟你换咯?”
“是滴咯!唉……这娃哪里都好,就是太懂事老。造孽(可怜)哦……”
……
少年提着兔子往前没走多远,就被人换下。
“大宝,今天晚上胡家到打谷场做道场,要撒碗碗糕,你到时候别睡那么早,记得去抢。”
那人一边给少年装米,一边叮嘱道。
“撒碗碗糕?”
少年疑惑的问了句。
碗碗糕他知道,用糯米做的,类似发糕。
做道场他也知道,村子里这边的习俗,人死之后,家里有条件的,都会请道士先生给死者安排一场道场。
他爹老子去的时候,他还小,不知道办没办,但他娘去世的时候,他记得村里人凑钱给办了一场。
但没听说哪家做道场,还要撒碗碗糕的。
这年头,兵荒马乱的,命比纸薄,哪有人舍得用比粘米更精贵的糯米来做道场?
还免费撒出去?
不过日子了?
“唉……”
那人先是一声长叹,随即压着声音讲:“你以为他们胡家愿意?听讲是发丧的时候,十六个人都没把那口棺材抬起来。”
“十六个人?没抬起来?”
少年更加好奇了。
村子近几年死的人比较多,少年也见过好几次发丧。
在他的印象里,村子里的棺材板都比较薄,七八个人就能轻松抬起,哪用得着十六个人?
“棺材太重了?”
毕竟胡家有钱,村里人尽皆知。
“重个屁!还不如一般人家的棺材板子厚!”
那人啐了一口,再次压着声音讲,“都说是老婆子死不瞑目,不愿意走,所以胡家才求着道士先生,让他想办法。撒碗碗糕,就是……”
“你要死啊,跟大宝一个小娃娃讲这些搞什么?就不怕吓到他?”
男人的话还没讲完,就被屋子里的一声呵斥给打断。
然后少年就看到一个拿着锅铲的妇人走了出来。
“大宝,还没吃饭吧,走,进屋一起吃!”夫人笑着就要去拉少年的胳膊,却被少年给不着痕迹的躲开。
少年知道她是真心的,但越是如此,少年就越是不能去。
书上说,世间人情最无价,少年担心自己活不了那么久,到时候都没机会还,所以能不欠就不欠。
于是他笑着晃了晃手里刚换来的米袋子,转身走了。
少年的家在村中间的位置,跟村子其他人一样,平房小木屋。
屋前有个不大的坪坝,原本就被少年打扫的很干净,如今被大雨一冲,就更干净了。
坪坝前面是个一人高的坎,坎下面原本是一片荒地,被少年开垦出来,弄成了菜园子。
少年站在坪坝里,看着自己从邻居家里挑粪浇大的菜地,心里格外踏实。
书上说,地里有菜,缸里有米,心里才不慌,果真一点不假。
看了好一阵,少年这才转身,却不是急着进屋,而是走到一旁的水缸边,脱下草鞋,把脚和鞋洗干净,这才提着草鞋走到屋檐下。
脱下斗笠和蓑衣,少年推门进屋。
门上没有锁,不是挂不起,而是家徒四壁,完全没必要挂锁。
把米倒进米缸,看着已经填满大半缸了,少年心满意足的笑了。
当然了,如果没有肚子突然发出的咕咕声,少年会觉得这肯定是他最幸福的时刻。
可即便肚子已经饿的不行了,少年也没有要生火煮饭的意思。
既然晚上有碗碗糕吃,就没必要浪费自家粮食。
不过是饿几个时辰而已,少年早就习惯了。
于是少年把手擦干,从侧门来到堂屋,给神龛上的两个牌位各续了三柱香后,走进堂屋另一侧的房间里。
跟刚刚那间生活起居的房间不同,这间房里,除了一张床外,其它的地方,堆放的全是书。
没吃饭的情况下,饿是消除不掉的,但可以转移注意力。
少年转移注意力的方法,就是看书。
他很感谢那位没什么印象的父亲,给他留下了这么多书。
也很感谢那位没陪他几年就去世的母亲,教会他认字。
虽然一开始很多书上的字他都认识,但不懂是什么意思,可随着看的书越多,也就渐渐都能看明白了。
而且他发现,不管是什么书,只要他看一遍,就能一字不落的全都记在脑子里。
只不过他并没在意,觉得大家看书的时候,应该都是这般。
这些书堆的比他人还高,靠近门口的那几堆,是他看过的,且看懂了的。
靠近里面的那些,有的还没看过,有的则是看过了,也记下了,但还没太看明白。
少年从那堆还没看过的书里,随便抽了一本,趁着天还没黑,赶紧看起来。
可看了一会儿,少年的眉头就皱了起来。
他发现,今天这本书,跟他以前看的,好像有点不太一样。
少年这才想起来,刚刚太急着转移注意力,居然忘记看书名了。
于是他翻过来看了一眼封面,只见上面写着四个大字----《赶尸札记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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