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0小说网 > 科幻灵异 > 我化身活死人,百日复仇杀疯了 > 第133章 你会来的,那个老朋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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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唐甜甜又醒了。

    她睡眠一直很浅,自从那次事情之后,更是容易被细微的动静惊扰。

    她侧过身,看见张辽睁着眼睛,望着天花板。

    他的侧脸在阴影里显得紧绷,下颌线棱角分明,却透着一股化不开的沉重。

    “怎么了?又睡不着?”

    张辽转过头,对上她担忧的眼睛。

    “没事,”张辽扯了扯嘴角,想做出个轻松的表情,却没成功。

    “就是……工作上的一些麻烦事,烦心,睡不着。”

    唐甜甜看着他,没有追问具体是什么,

    “麻烦事”。

    她只是安静地看了张辽几秒,然后轻轻握住他的手。

    “我知道我帮不上什么忙,”唐甜甜说:“也不懂你们那些案子。”

    “但我觉得……有时候不用想那么多对错输赢。”

    “只要做的事,对得起夜里能闭上的眼睛,对得起早上醒过来的自己,就行了。”

    她说完,好像有点不好意思,把头往张辽肩膀处蹭了蹭,闭上了眼睛。

    “快睡吧,明天……还要上班呢。”

    张辽却僵住了。

    那句话很轻,却在他的脑海里,嗡嗡作响。

    “对得起夜里能闭上的眼睛,对得起早上醒过来的自己。”

    张辽反复咀嚼着这句话。

    那些盘旋在脑海里的纠结,在这直白的话面前,突然变得轻飘飘的。

    他一直在纠结该不该,能不能。

    却忘了最根本的——他想不想?

    合乐号的档案,浮岛医院的罪恶,那些被当作“材料”的无辜者,还有差点失去的唐甜甜……

    这一切,真的能因为规矩,和程序,就当作没看见吗?

    黑暗中,张辽的眼神渐渐变了。

    他轻轻抽出被唐甜甜握着的手,动作很缓,怕吵醒她。

    然后,他悄无声息地坐起身,靠在床头。

    他想点上一支烟,看了看唐甜甜,却又放了下去。

    当初,唐甜甜是在公园,是在青天白日下,被硬生生的掳走。

    究竟是什么,才可以让那些人,这般的肆无忌惮?

    或许,张辽早该想到是什么。

    “太黑了。”

    张辽看着窗外喃喃道。

    “也许,需要有人从另一个角度,凿开一个口子。”

    “否则……”

    “否则,我们……”他又看着窗外:“还有他们……都将永无宁日。”

    房间重新陷入昏暗,只有唐甜甜平稳的呼吸声。

    张辽,已经下定了决心。

    明天开始,他要请假,自己去慈安孤儿院外面蹲守。

    不汇报,不请示,就他自己。

    他相信,那里一定有东西。

    而且,他坚信,那个数字杀手,也一定会出现。

    不为立功,不为晋升。

    是为了唐甜甜,为了自己。

    也为了今夜之后,每一个能坦然闭上的夜晚。

    “慈安孤儿院,你会来的,对么?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隔日一早,张辽便向高阳请了假。

    按理来说,以他们现在负责的这个案子的紧张程度,是很难请假的。

    这不是高阳通融与否的问题,而是上面很难解释。

    不过,张辽是个例外。

    他的父亲不久前摔伤了头,女友或者说未婚妻,又遭遇了绑架。

    所以,请假还算顺利。

    请假完成后,张辽并没有告诉父亲和唐甜甜。

    反而每天准时“上班”。

    不过,上班的地点,却变成了孤儿院附近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时间过得飞快,一连两天过去,张辽暂时还没有任何收获。

    数字杀手,没有出现。

    张辽决定,今夜,不等了,他要潜入孤儿院,自己寻找线索。

    此时,距离百日,还剩68天。

    阳光穿过稀薄的云层,点亮了空气中的尘埃。

    江烬看着镜子里的自己。

    从伤口处,皮肉呈现出的焦褐色,已经开始蔓延了近五公分的距离。

    伤口内部的血肉组织,已经完全看不出原本颜色。

    指尖的皮肉,已经微微有些塌陷。

    指甲灰暗,失去了光泽。

    “总会有这一天的。”江烬对着镜子里的自己说道。

    是啊!

    总会有这么一天,从他回来的时候,他就明白。

    只是,看着曾经那个俊朗的自己,变成这副样子,还是让他有些恍如隔世的感觉。

    但这种感觉也不过短短一瞬,就迅速被彻骨的寒意所取代。

    “董书林……”

    “今天,轮到你了。”

    “希望,不会吓到你……”

    “呵……”

    “呵呵呵……”

    “呵?”

    他又歪着头,神经质的笑了起来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慈安孤儿院。

    午后阳光斜斜切过窗棂。

    七八个孩子围在董书林身边,叽叽喳喳,像一群羽翼未丰的雏鸟。

    董书林坐在那张磨得发亮的旧藤椅上,脸上挂着温和的笑,眼角皱纹堆叠。

    他穿着洗得发白的灰布中山装,手指关节粗大,此刻正轻轻抚过一个男孩的头顶。

    “小伟,你以后要做什么?”

    “我长大要当科学家!”虎头虎脑的男孩喊。

    “我要当医生,给人治病!”扎羊角辫的女孩声音清脆。

    “我要开大飞机!”

    “我要赚好多好多钱,给院里买好东西。”

    孩子们争先恐后,小脸兴奋得发红。

    董书林笑着,一一点头,目光慈祥得像看着自己亲手栽下的苗。

    然后,他的视线越过那些雀跃的小脑袋,落在后面。

    那里安静地站着一个小女孩,有些怯生生的,似乎和周围的一切格格不入。

    小女孩不到十岁,名叫陆美华。

    她面容清冽,穿着不合身的旧毛衣,袖子长出一截。

    “美华。”董书林开口,声音放得格外柔和。

    陆美华慢慢抬起头。

    “你以后呢?”董书林问,“长大了,想做什么?”

    陆美华歪了歪头,似乎在认真思考。

    “嗯……警察。”她终于说,声音很小。

    “警察?”董书林脸上的笑容几不可察地顿了一瞬,快得无人察觉。

    “为什么想当警察呀?”

    陆美华看着董书林,天真的说道:“抓坏人,抓了坏人……”

    “我们就不会没有爸爸妈妈了。”

    屋子里忽然静了一瞬。

    董书林脸上的笑容还在,但嘴角的弧度有些僵硬。

    “好,好……”他干笑两声,拍了拍手,“都是好孩子,都有志气。”

    众人又玩闹了一会,董书林说道:“好了,该去午睡了,下午还有手工课。”

    孩子们被他哄着,陆续离开活动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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