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0小说网 > 玄幻奇幻 > 九公子的剑 > 第九十三章 城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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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狗娃这种名字在村里并不少见。

    乡下人信这些,觉得给娃儿取个贱名好养活。

    狗娃有个姐姐叫招娣,前几天村里发大水,连着牛一同被决堤后的水给冲走了。

    娘说姐姐还活着,但狗娃知道,这辈子大抵是见不到姐姐了。

    “娘,再撑一撑,明公马上就来了!”

    狗娃扶着饿得皮包骨的娘亲靠在缺了皮的树干上,看在眼里,急在心里。

    他自己也瘦小,但这两天侥幸吃上了两碗稀粥,所以还有点气力。

    他原本是想去五十里外的金陵城,听说城外有好心的富商施粥。

    可走到一半,他就被人拦了回去,那些人告诉自己金陵城外根本就没有粥篷,全是假的。

    但凡去了,就会被那些地主老财抓起来,投到河里喂龙王。

    狗娃儿信了,因为那群乞丐模样的人里面有个叫“明公”的,给了他干粮吃,还摸了摸他的脑袋。

    最后还夸他的名字是个好名字。

    狗娃环顾四周,这些日子来,方圆几十里的灾难难民都汇聚到了他们大泽村。

    都是些流离失所的人,除了老弱妇孺外,还有不少青壮。

    这些青壮声称是“明公”的信徒,每天负责维持秩序和接济更多的难民来大泽村。

    具体多少人,狗娃没学过算数,数不清,只是记得之前村里有三百口,现在较当时翻了十倍不止。

    那些明公的信徒们最近在河里捞了不少鱼,混着米煮成一锅锅肉粥,好吃的很。

    狗娃昨天运气好,抢了两碗,娘吃了一碗半,他吃了半碗,那滋味儿,砸吧砸吧嘴,还能尝到些许甘甜。

    “小狗娃,你可知那明公姓甚名谁?”

    一个老叫花子走到狗娃身旁,他缺了颗牙齿,说话时有些漏风。

    “明公就是明公,还能叫什么?”

    狗娃不想搭理老叫花子,因为这老头总是与他抢粥吃,偏自己又抢不过他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“尔等可知我从鱼腹里刨出了什么?”

    明公的信徒中,忽地有人跳了起来,高举着手上被血水浸透的布帛。

    狗娃抬头去看,很多人也跟着侧目。

    “大泽兴,明公王!”

    那信徒站起来,一边挥舞着手臂,一边兴高采烈地说道,“这是老天爷让明公称王!”

    见众人还是不懂,那人便换了种说法,“就是老天爷让咱们父老相亲拥戴明公!”

    “只要明公称王了,老天爷就不下雨了,粮食也有的吃了!”

    说到停雨和粮食,灾民眼中的木讷褪去,转变为欣喜和狂热。

    “诸位,吾虽不才,却也不敢违背天意!”

    明公出现了,他是一身乞丐的打扮,身上的衣服虽破却干净,头发虽然蓬松却不杂乱。

    在灾民的眼中,明公就是天上的神仙,庙里的活佛。

    因为明公每次出现,就会带来大袋的粮食。

    这不,在明公讲话的功夫,那些信徒们便开始烧火造饭。

    “既要顺承天意,便要入城为王。诸位,抄起手上的家伙什,随吾一同前往!”

    明公挥舞着手上的拐杖,吃完粥的灾民有了力气,纷纷响应。

    狗娃儿也举起手上的柴刀,他其实听不懂明公后面说的什么“王侯将相,宁有种乎。”

    他只觉得吃饱了饭,还想吃下一顿,明公既然要他们去金陵城,那他便跟着去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距离金陵城五十里外的离水县有座老虎山,常年聚集着众多山匪。

    早些年间,这些山匪无恶不作,时常下山烧杀抢掠,使得当地民不聊生,家家风声鹤唳。

    偏偏官府对此百般推诿,不是称人手不足无法与山匪抗衡,就是说没有钱粮可用,总是用一个“拖”字诀来敷衍了事。

    后来,金陵城的安南王听闻此事后勃然大怒,他耗费自家资财,广泛招募义士,这才将山匪之乱扫除。

    一日,老虎山下村落里有个老农户,见山匪许久没有动静,便大着胆子进山砍柴。

    没曾想,竟是撞见近千匪徒在山上安营扎寨,险些被吓得魂飞魄散。

    离水县的百姓自然不信,若是匪徒越剿越多,那他们还能有好日子过?

    可那农户是个老实巴交的汉子,从来不说谎,逢人便劝不要进老虎山。

    他对家里人说,老虎山上的匪徒个个披甲执锐,每日都在操练。

    若是不小心撞破了他们的秘密被发现,绝对难逃一死。

    此后,确实没有人再上老虎山了。

    因为官府称山上还有未清剿完的匪徒,贸然进山恐怕会遭遇不测,县里的老百姓自然相信官府的话。

    在离水县沿街的一家小饭馆外,一个外乡人寻了张桌子坐下。

    “店家,切两斤黄牛肉,有多少酒水就上多少。”

    店家有对好耳朵,他听出来人虽然中气十足,却没有中年人的浑厚,想来是个极为年轻的后生。

    他抬头望去,原以为只是初出茅庐的年轻人,可看清来人模样时,眼睛瞬间睁大。

    只见那人身高九尺有余,虎背蜂腰,一对浓眉上挑如大戟朝天。

    只消惊鸿一瞥,便能瞧出是万里挑一的好汉。

    店家不敢怠慢,忙放下手上的活儿,切了足斤足量的黄牛肉,又抱来自家酿的黄酒。

    见客人皱眉,店家便知是嫌酒水不够,便又回头取了两坛。

    “店家,桌子空这么多作甚?”

    年轻人开口,只是反问一句便带着一股不怒自威的气势。

    “不瞒好汉,咱家的酒是祖传的方子,劲头比上一般的酒水可是强上十倍。”

    店家不敢触怒了汉子,只得点头哈腰地解释,“便是桌上的这几坛,好汉喝了,晚上都得找个歇脚留宿的地方。”

    “留宿作甚?”

    后生笑声震天,“我可是要去老虎山剿匪的。”

    说罢,他手上一拧,那包着牛皮绑带的长棍显露原型,竟是一杆丈长的大枪。

    “客官自然是万里挑一的好汉,只是如今这老虎山上哪还有土匪,顶多只有一两个小毛贼。”

    店家也不拦着这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后生,反正看这架势也当是个有家资的,当是不会赖了酒水钱。

    “你个店家懂个什么,二先生说有那便是有。”

    带枪的汉子拍开酒坛泥封,豪饮起来。

    店家也不与他争辩,心里却暗自思忖:自己在这镇上土生土长,难道还不如一个外乡人清楚老虎山的情况?

    豪迈后生吃酒吃了许久,牛肉也续了好几盘。

    时已午后,店家守着店,渐渐有些昏昏欲睡。

    恍惚间,他只觉一阵地动山摇,猛地睁开眼,只见隔壁常挑担往城外卖馍的伍大郎将扁担扔在街上,大喊着:“土匪来了!”

    “伍大郎,你鬼叫什么,都要把我的客人吓跑了!”

    店家有些生气,走到街上正要去拾扁担。

    然而,就在他抬头的瞬间,只见正对着城门口,一大队披甲执锐的人马乌泱泱地往城内冲了进来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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