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0小说网 > 游戏竞技 > 唯我独法:东京奇幻日常 > 第四百零七章弱肉强食是纽约法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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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「想!」

    林美凤几乎是脱口而出,声音里压抑着颤抖。

    她那双白嫩的双手,勐地攥紧成拳,杏眼瞪得滚圆,那张漂亮的脸庞上,此刻写满了足以将人生吞活剥的愤怒。

    她做梦都想让良胜公会的那群高层下地狱。

    一个月前,她还是一个拥有完整家庭、过着中产体面生活的幸福女人。

    可现在,她是谁给钱就可以上的小姐。

    如此天翻地覆的落差,罪魁祸首就是良胜公会那群披着人皮的豺狼。

    她和她的丈夫,都是名校毕业的高材生,怀揣着对未来的憧憬,进入了良胜公会工作。

    两年来,他们兢兢业业,为公司打理产业、创造利润,从不敢有半分懈怠。

    结果呢?

    在一次公司聚会上,那些平日裡道貌岸然的高层,终于撕下伪善的面具,露出了丑恶至极的嘴脸。

    他们理所当然地认为,下属的尊严、身体、乃至婚姻,都该是他们随意享用的玩物。

    甚至还要夫妻二人「感恩戴德」,感谢他们的「恩宠」。

    那种居高临下的姿态,让两人感到噁心与愤怒。

    他们断然拒绝。

    随后,便是夫妻双双失业。

    车贷、房贷、信用卡————

    所有的压力如同决堤的潮水般,铺天盖地地涌来,瞬间将两人淹没。

    虽然当时两人的工资高得令人艳羡,但他们根本没有存下任何钱。

    公司的高层要求他们必须「生活体面」,不能丢公会的脸面。

    于是,名牌包、进口车、高档公寓————

    他们像被精心喂养的鱼,在温水裡养得肥美,却不知自己早已是笼中之鸟,待宰之畜。

    而这个陷阱,不光是为两人准备,而是所有人从踏入良胜公会那一刻,就已经落入精心编织的陷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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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即便如此,夫妻二人也从未想过妥协。

    他们试图离开唐人街,去外面找一份普通的工作,哪怕薪水低微,只要堂堂正正。

    结果是处处碰壁。

    然后,在某一个夜晚。

    她的丈夫被入室盗窃的小偷残忍杀害。

    自己也失去清白。

    她没有选择死。

    因为她已经怀了半个月的身孕。

    为了腹中的生命,为了丈夫最后的血脉,她不得不咽下所有的屈辱与仇恨,重新回到唐人街,启动那个她曾以为永远用不上的「B」计划。

    她在脑海中设想过无数次复仇。

    用刀,用毒,用同归于尽的方式拖着那些畜生下地狱。

    但没有一个计划是真正可行的。

    她太弱小了,而那些人的防备,太森严。

    直到神明的显灵,让她看到一线曙光。

    她曾不止一次跪在地板上,祈求上苍降下神罚,将良胜公会那群人渣噼成灰烬。

    可她万万没想到,神明没有显灵,自己却遇到了狐狸。

    这个被无数人称为「最接近神的男人」,甚至在很多人眼中,他就是行走于人间的神明。

    这是主的指引吗?

    林美凤不清楚。

    她只知道,这是自己有生以来,距离复仇最近的一刻。

    她膝盖一软,本能地想要跪下祈求。

    可她的膝盖刚刚弯曲,便感到肩头被一股温和而不可抗拒的力量抓住。

    整个人像是被一隻无形的手轻轻提熘起来,重新稳稳地站直在地面上。

    「我会帮你解决那群人。」

    青泽的声音透过面具传出,「你不需要向我下跪,我不喜欢让人跪着。」

    他从来不想凌驾于任何人之上,也绝不会屈居于任何人之下。

    在他的价值体系里,人类生而平等,没有谁天生高贵,也没有谁理应卑微。

    至于他杀的那些————

    他从不认为那些东西配称为「人」。

    他们只是人类社会精密运转体系中,不可避免地产生的有毒废料和顽固垃圾。

    清除掉它们,不是残忍,而是清洁,更有利于整个社会肌体的健康运转。

    毕竟,说句不好听的,那些高高在上的位子,有的是人能做得更好。

    「我愿意献上我的灵魂!」

    林美凤站直身体,声音因激动而近乎嘶喊,「只要能让那群畜生下地狱,我愿意付出一切代价!」

    关于「献祭灵魂」的说法,是她在一个阴谋论网站上看到的。

    那是一个流量不小的博主,信誓旦旦地宣称。

    狐狸也好,那些所谓的神明也罢,都不可能无偿帮助凡人。

    他们之所以出手,是因为盯上了求助者最珍贵的东西,灵魂。

    他列出的「证据」是,每一个被狐狸或神明帮助过的人,事后都对恩人充满异乎寻常的好感与忠诚。

    当然,理智的人会反驳,受到他人的恩惠,感激恩人不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吗?

    但这个阴谋论最可怕的核心在于,从根本上不相信任何人会无偿行善。

    博主认为,人或神的任何举动,背后必定潜藏着利益算计。

    钱财这种俗物看不上眼,那麽所求的,自然只能是灵魂。

    林美凤不知道这个说法是真是假。

    但她太着急了,急到想要跳过所有繁琐的流程和等待,直接快进到复仇的终局。

    青泽隔着面具,看着她那副恨不得立刻燃烧自己、与敌人同归于尽的模样,有些哭笑不得。

    「我对你的灵魂不感兴趣。」

    他打断她越来越激动的情绪,将话题拉回正轨,「你所说的良胜公会高层,现在聚集在哪裡?」

    林美凤拼命平复呼吸,迅速答道:「他们在莫特街,住在一栋门口挂着良盛大厦招牌的七层公寓楼里,那整栋楼住的都是他们的人。

    会长、理事、还有他们那些不成器的家人!」

    「好。」

    青泽的声音依旧平静,「那就让你亲眼看着,他们是怎麽灭亡的。」

    话音刚落,他肩头那隻半透明的魔法手臂,再次搭上林美凤的肩头。

    他背后那对由纯粹光芒凝成的金色光翼,轻轻一扇。

    没有任何声响,两人瞬间消失在王家包子铺上方。

    包子铺门前,仰着脖子围观的人群还保持着张望的姿势。

    随后,整条街像是被点燃的火药桶,瞬间炸开了锅。

    兴奋的议论声、惊呼声、手机拍摄的快门声交织成一片,将唐人街变得前所未有的喧闹。

    曼哈顿唐人街的建筑大多是上了年头的老房子,外牆斑驳,消防梯如同黑色的藤蔓,从地面一路攀爬到楼顶。

    尤其在莫特街这个核心区域,楼房与楼房之间挤得密不透风,有些缝隙窄到不足三十厘米,仅容一隻野猫通过。

    街道不宽,两侧店铺的繁体字招牌密密麻麻地悬伸出来,层层叠叠,遮天蔽日。

    白天看着只觉得杂乱破旧,但当夜幕降临、五颜六色的霓虹灯箱次第亮起时,这条老街才会展现出它独特而迷人的生命力。

    陈启宗很喜欢这裡。

    哪怕如今他已身价过亿,是良胜公会的会长,在曼哈顿华人圈裡位高权重,呼风唤雨。

    他依然没有搬离这片在外人看来「破旧」的老街区。

    原因很简单。

    曼哈顿唐人街是他的地盘。

    在这裡,他闭着眼睛都能感受到安全。

    陈启宗是一位合法移民。

    但他从未将美国视为什麽应许之地。

    相反,几十年的沉浮让他对这片土地有着清醒到冷酷的认识。

    美国社会,本质上是一个弱肉强食的原始森林。

    每一个人都在这片森林裡拥有自己的生态位。

    有的是被啃食的草食动物,有的是捕猎的肉食动物。

    而在这些层层叠叠的捕食者之上,最顶尖的存在,自然是那些盘根错节的顶级财团。

    陈启宗将自己精准地排在第三档。

    不高不低,不上不下。

    哪怕他在唐人街可以一言定人生死,可在真正的美国主流社会裡,他这种肤色的人,地位甚至不如那些黑人。

    至少黑人还会被政客当成「票仓」嘘寒问暖,而他们这群人?

    不过是被忽视的影子。

    所以他从不像某些暴发户那样,厚着脸皮削尖脑袋想挤进西方的顶流社交圈。

    他知道那扇门从未对自己真正敞开过,硬挤进去,也不过是供人取乐的小丑。

    陈启宗只要在自己的这一亩三分地上,称王称霸,足矣。

    上午六点四十二分,陈启宗坐在自家餐厅的主座上。

    从外面看,这栋七层老楼的牆体灰扑扑的,消防梯鏽迹斑斑,和周围的破旧建筑别无二致。

    但推开那扇不起眼的门,内里别有洞天。

    金碧辉煌的水晶吊灯悬垂而下,义大利进口的大理石地砖光可鑑人,牆上挂的不是流水线工艺品,而是从拍卖会上真金白银拍下的明清字画。

    现代极简与东方古典在这裡碰撞出一种隐秘的奢华。

    但陈启宗的早餐,却清澹得近乎简朴。

    一壶陈年普洱,汤色如琥珀,醇香内敛。

    几碟经典的粤式茶点,虾饺、烧卖、咸菜、白粥。

    甚至比不上那些年轻白领的早餐丰盛。

    可这丝毫不影响,坐在这张餐桌主位的他,轻描澹写一句话,就能让曼哈顿某个华人家庭从天堂坠入地狱。

    他夹起一筷咸菜,就着热气腾腾的白粥,慢悠悠地送入口中,细细咀嚼。

    餐桌两侧,依次坐着他的儿子、几媳、孙子、孙女。

    年过四十的儿子陈宗耀终究沉不住气,放下筷子,面露忧色道:「爸,你说,我们要不要暂时去纽约外面避一避风头?」

    「慌什麽?」

    陈启宗头都没抬,声音平稳如无风的湖面。

    「狐狸真要杀,也杀不到咱们头上来,往上瞧,有比我们更值得杀的猎物,往下看,那更是数都数不清。

    咱们卡在中间这个位置,反而是最安全的。」

    他顿了顿,似是自嘲,又似点醒道:「这就是在夹缝裡求存的好处。」

    陈宗耀眉头紧锁,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茶杯边缘道:「话是这麽说,可就这麽干坐在这儿等着,我心裡头实在不踏实。」

    陈启宗终于抬起眼皮,看了儿子一眼,那目光不怒自威。

    「不踏实,也得学着习惯。」

    他的语气依旧慢悠悠的,「记住,在美国这个地方,弱肉强食是唯一的真理,也是唯一的法则」

    陈启宗放下筷子,拿起白瓷茶盏,吹开浮沫,抿了一口。

    「狐狸比谁都强,所以他想杀谁,就杀谁,没人拦得住,也没人敢拦。」

    陈宗耀让让地闭了嘴,不敢再多言。

    他低下头,有些烦躁地解锁手机屏幕,试图通过时刻掌握狐狸的位置,让自己变得安心。

    坐在更下首的年轻孙子陈嘉豪,却显然没把爷爷刚才那番关于「生死」的话听进去。

    他兴奋地往前探了探头,脸上是那种被宠坏的纨绔子弟特有的期待道:「爷爷,我看中勿街81

    号那家包子铺的女孩了,我觉得这次绝对是真爱,和以前那些玩玩的不一样!」

    陈启宗没有抬头,声音依旧四平八稳:「你哪次不是真爱?」

    虽是调侃,语气里却并无责备,甚至带着一丝见怪不怪的纵容。

    他夹起一隻虾饺,慢条斯理地咬了一口,才继续叮嘱:「你想怎麽玩,我没意见,记住一条,别找白人女孩,更别碰那些黑皮肤的女人。」

    「谢谢爷爷!」

    陈嘉豪脸上瞬间绽开兴奋至极的笑容。

    在他心裡,只要爷爷点了头,那个包子铺老闆的女儿,已经就是他的囊中之物。

    就在这时。

    低头刷手机的陈宗耀,手指勐地僵住。

    他的瞳孔骤然收缩,脸上的血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褪尽,变得惨白如纸。

    屏幕上,一条刚刷新出来的短视频,正在自动播放。

    画面里,那个戴着金色狐狸面具的男人,正悬浮在曼哈顿唐人街半空中。

    而视频里那家包子铺的招牌,清清楚楚写着,「王家包子铺」。

    陈宗耀握着手机的手指不受控制地颤抖起来。

    他之所以记得林美凤,是那位具备罕见的名器,加上不屈却又不得不迫于现实压力弯腰的姿态。

    让陈宗耀印象深刻。

    他勐地抬起头,望向餐桌主座那个依旧气定神閒的老人,急道:「爸,不好啦,狐狸,狐狸!」

    话还没有说完,便听到陈启宗一声暴喝,「住口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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