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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明姝原本在抄写讲义,听到这句话时,恶心得撇了下嘴。如今早已不在乎,但也不得不承认,萧峥确实没送给过她什么名贵东西。
两人自幼一起长大,几乎将全部的少女时光都留给了他。
林清妍是今年年初的时候,因为琴艺高超,通过了考试才入承文书院的。
她和萧峥相识不过数月,萧峥对她的好,却比这十年间给她的还要多。
若是之前她听到这种话,定会难过。
可重生后,她细想了许多事情。
前世嫁到萧家后,萧夫人掌家,每个月会给一些料子,让她自己去做衣服。
可她穿上之后皮肤总是容易泛红。
这时她才知道,在闺中时,因为她肌肤太嫩,稍微粗糙的衣服都穿不了。
江浔便特地找了江南的绸缎铺,每月按时送来纱绢布匹,细如蝉翼、软过云霓,裁缝前还得再泡过三日香露。
之后再将布匹送到织月阁,让她们制成新衣,再送到她的面前。
江浔真的把她养的很好。
沈府,晚膳。
这几日白天上课,晚上做衣服,沈明姝的神色愈发不好,夹菜的手指细白纤弱,连筷子都握得不稳。
江浔看了她一眼,眼底满是担忧。
“这样不行。”他放下茶盏,“一会儿我去请孟大夫过来给你看看。”
沈明姝没再抗拒,直接答应了。
她也感觉到自己身体的不对劲。
饭后,她站起身,说要回小团斋。
刚走出厅门,忽然身形一晃,整个人便直直向前倒去。
“明姝!”
江浔瞬间一慌,人已经箭步上前,一把将她揽入怀中。
心脏直接骤停了半拍。
怀中的人额头滚烫,面色苍白如纸,呼吸浅弱,仿佛下一瞬就会消散在他怀里。
江浔整个人都乱了。
“快去请孟大夫!快去!”
江浔直接将她横抱起来,大步朝她院中走去。
小团斋内,灯火昏黄,帷帐轻垂。
沈明姝躺在床上,脸颊泛起异样的红晕,唇色却白得吓人。
孟大夫坐在床前,眉心紧蹙,指腹轻搭在脉上。
“二小姐这是心火炽盛,扰动五脏,才会发热昏厥的。她气血原本就偏虚,这一病来得急,烧得又高,实在是凶险。”
他捋着胡须,只觉得奇怪,“我是看着二小姐长大的,印象里她体质一向平稳,从未病得这般厉害过。”
小棠闻言,眼眶立刻红了起来,“一定是那块玉佩的缘故!”
她慌慌张张解释,“小姐一直都没事,自打把玉摘下来后,人才开始不好的……”
“玉佩?”江浔望向小棠,声音沉了几分,“什么玉佩?”
小棠哽咽着道:“就是小姐之前每日佩戴的那块玉,小姐出生的时候,得道高僧给的,专门护二小姐平安的。”
“夫人那年临终前交代过,要二小姐每日贴身戴着。小姐这些年一直都戴得好好的,可自从那日摘下来后……”
她抬袖拭泪,“才过几天,小姐人就病了。”
江浔目光落在沈明姝那白得几近透明的脸上。
他记得那块玉,沈夫人临终前说过,这孩子命格太弱,要靠玉镇着。
“那块玉,现在在哪?”
小棠抽噎着,“那块玉被人拿走了。”
“被人拿走了?”江浔拧眉,“被谁拿走了?”
“都是因为那根笔。”小棠慌乱地解释着,“小姐为了买笔,找上了张先生,愿出五千两银子,可那张先生不肯,还看上了小姐贴身的那块宝玉。”
“为了买云漆木笔,小姐就把自己的那块羊脂玉给了他……”
话音落地,屋中陡然一静。
江浔整个人怔在原地,一动不动,他脑海里只余下那一句。
“小姐就把自己的那块羊脂玉给了他……”
那玉,是沈夫人临终前留给她的护身符,她戴了十几年,日日贴身不离。
可她竟然……
竟然为了送他一根笔,将那块贴身多年的护身玉佩,换了出去!
江浔喉头发紧,抬眼望向床上那人,她仍烧得脸颊通红,脆弱地如同雨中桃花一般。
她是为了他才这样的……
江浔心口一热,翻涌的情绪涌了上来,几乎要将他整个人淹没。
清和也完全愣住了。
当初他看到云漆木笔,只是感慨二小姐终于开始对大人用心了。
现在他才知,那笔竟然是二小姐用那样珍贵的东西换来的……
天哪。
——
夜色沉沉,烛火跳动。
江浔守在床榻前,将一块湿帕覆到少女的额上。
帕子刚换下不久,就被热气蒸得滚烫。
沈明姝睡得极不安稳,眉头微蹙,发丝有些凌乱地贴在鬓边。
可哪怕在病中,她依旧美得动人心魂。
他抬手抚过她额前湿发,心口泛起的酸涨将胸膛堵得发慌。
她怎么能对他这么好,这么好……
这时,门被推开,清和快步进来,脚步放得极轻。
“大人,查到了。那位张先生前几日确实到了邺城,说是带着女儿来寻一位隐士大夫看病,如今落脚在邺城外的一处小院中。”
邺城,距离京城不过百里,若日夜兼程,一日可至。
“你去安排一下,明日一早启程。”
清和点头应道:“是。”
房间重新安静下来。
江浔起身,用凉水沾湿帕子,拧干后重新覆上沈明姝额头,却在转身间,余光扫到了案几上摊开的布匹。
那是一件尚未完工的衣裳,针脚细密,边角已被翻熨整齐,线头都收得妥帖。
布料是水云缎,色泽沉静大方,一看便是男子所用。
这是她准备送给谁的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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