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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开元十七年(公元729年),嵩山深处的一间茅草屋前,19岁的岑参蹲在青石上磨墨。山风卷着松针落在砚台里,他伸手拂开,望着远处云雾缭绕的山峰,想起父亲临终前的话:“咱岑家曾出三相,你要好好读书,莫坠了门楣。”墨汁在砚台里晕开了,像他此刻的心事——父亲早逝,家道中落,母亲带着他从荆州迁到嵩山隐居,日子虽清苦,这满山的风、满涧的水,倒成了他最早的“诗料”。他常背着书囊在山里走,看见松鼠衔着松果跳过石阶,就掏出纸笔写“松鼠穿松枝,松果落青泥”;听见山涧流水撞在石头上,就念“石上泉声咽,涧边苔色肥”。有时遇到樵夫,就坐在树下听他们讲山外的事,听他们说安西的风沙、轮台的雪,那些遥远的边塞故事,像颗种子,落在他心里,等着日后生根发芽。
那时的岑参还不知道,这辈子的诗魂,终究要系在万里之外的瀚海戈壁上。他在嵩山读了五年书,把《诗经》《楚辞》翻得卷了边,也把山山水水的灵气,揉进了自己的笔墨里。
开元二十二年(公元734年),24岁的他背着书囊下山,往长安去考科举——他想做官,想让母亲过上好日子,更想看看樵夫口中的“边塞”,到底是怎样一番天地。
第一次到长安,岑参被朱雀大街的繁华晃花了眼——酒肆的幌子随风飘,马车的铜铃叮当响,达官贵人穿着绫罗绸缎,从他身边走过,留下一阵香风。
这份繁华,却没给他留一席之地。他住在平康坊的小客栈里,每天天不亮就去书铺抄书挣钱,夜里就着油灯温习功课,科举的日子一推再推,他的钱袋越来越空,诗稿却越来越厚。
有天夜里,他抄完书回客栈,路过一家酒肆,听见里面传来文人的唱和声。他站在窗外听,听见有人念“长安一片月,万户捣衣声”,想起嵩山的月夜,想起母亲在茅屋里捣衣的身影,鼻子一酸,掏出纸笔,在路灯下写了首《长安秋夜》:
“长安一片月,万户捣衣声。秋风吹不尽,总是玉关情。何日平胡虏,良人罢远征。”
这首诗后来被酒肆里的文人看到,有人赞他“有边塞气”,更多人劝他:“岑生,长安的诗要写花、写月、写宴饮,写边塞哪有仕途?”岑参没说话,把诗稿折好放进怀里——他知道,自己的诗,从来不是为了迎合长安的风气,是为了心里那片没见过的瀚海。
天宝三载(公元744年),30岁的岑参终于考中进士。放榜那天,他骑着借来的马,绕着曲江池跑了一圈,手里拿着榜单,眼泪都快掉下来。喜悦没持续多久,朝廷给他的官职,是右内率府兵曹参军——一个抄录兵籍文书的小官,每天呆在官署里,对着满桌的竹简,抄手得指发麻。
有次他抄完文书,去长安城外的乐游原散心。夕阳把天空染成橘红,远处的终南山像披了层金纱。他想起樵夫说的安西,想起写过的“玉关情”,掏出纸笔,写下“功名只向马上取,真是英雄一丈夫”——他不想在长安抄一辈子文书,他要去边塞,去那个能让他的诗“活”起来的地方。
天宝八载(公元749年),35岁的岑参终于等到机会——安西节度使高仙芝招幕府掌书记,他没跟母亲商量,收拾了个小包袱就辞了官。出发那天,母亲来送他,把件新缝的皮袍塞给他:“路上冷,别冻着。要是苦,就回来。”岑参抱着皮袍,没敢回头,怕母亲看见他眼里的泪。
从长安到安西,走了三个多月。越往西走,风景越荒凉,先是麦田变成戈壁,再是戈壁变成沙漠,最后连草都看不见,只有漫天的风沙,打在脸上像细针在扎。
有次队伍在沙漠里迷路,水囊快空了,将士们都慌了,岑参却蹲在沙地上,看着远处的海市蜃楼,说:“别怕,跟着太阳走,总能找到水。”夜里宿在沙坡上,他裹着皮袍,听着风沙打在帐篷上的声音,觉得心里特别静——这就是他想找的“诗”,是长安的花月给不了的壮阔。
到了安西都护府(今新疆库车),他才知道边塞的苦。夏天的太阳能晒脱皮,冬天的寒风能冻掉耳朵,住的帐篷漏风漏雨,吃的胡饼硬得硌牙。他一点都不觉得苦,每天跟着高仙芝查看军营,起草文书,夜里还跟将士们一起巡逻,听他们讲打仗的故事。
有天夜里,军队要去偷袭吐蕃的营地,岑参跟着一起去。月光洒在沙漠上,像铺了层白霜,将士们穿着金甲,手里握着戈矛,脚步轻得像猫。走到半路,忽然起了风,沙粒打在金甲上,“沙沙”响。
岑参看着眼前的景象,心里涌起一股劲,掏出纸笔(他总把纸笔藏在怀里,怕被风沙打湿),借着月光写:
“轮台九月风夜吼,一川碎石大如斗,随风满地石乱走。匈奴草黄马正肥,金山西见烟尘飞,汉家大将西出师。”
这首《走马川行奉送出师西征》后来成了他的成名作。高仙芝看了,拍着他的肩说:“季深,你这诗,比战鼓还能鼓舞士气!”岑参笑了——他知道,自己的诗,终于在边塞“活”了。
在安西的三年,他写了很多诗。写将士们的苦:“将军金甲夜不脱,半夜军行戈相拨”;写边塞的奇:“瀚海阑干百丈冰,愁云惨淡万里凝”;也写思念:“故园东望路漫漫,双袖龙钟泪不干”。有次遇到入京使,他来不及写信,托使者带话“报平安”,转身就写下《逢入京使》——那不是刻意的抒情,是风沙里长出的真情,是每个边塞人都懂的牵挂。
天宝十三载(公元754年),40岁的岑参回到长安,本以为能有新的任命,没承想却因“坐累”被贬。就在他心灰意冷时,北庭节度使封常清招他去当幕府判官——这次,他没犹豫,收拾好行囊,再次踏上了去边塞的路。
北庭(今新疆吉木萨尔)比安西更靠北,也更冷。他到的时候,正好是九月,轮台的雪下得比往年早,一夜之间,满城的树都裹上了雪。他走出帐篷,看着眼前的雪景,忽然愣住了——雪落在树枝上,像开满了白色的花,风一吹,雪片飘落,像花瓣在飞。
他想起长安的春天,想起曲江池的梨花,掏出纸笔,写下“忽如一夜春风来,千树万树梨花开”。
这首《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》,后来成了盛唐边塞诗的巅峰。有人问他,怎么会把冬雪写成梨花?岑参笑着说:“边塞的雪,不像长安的雪那么软,它有劲儿,有生气,像春天的花一样,能让人心里亮起来。”
在北庭的日子,比安西更忙。封常清是个严将,每天天不亮就练兵,岑参跟着他,既要起草文书,还要记录军情。有次吐蕃来犯,军队在常乐城(今甘肃瓜州)打了场硬仗,岑参跟着将士们守在城楼上,箭雨落在身边的城墙上,“嗖嗖”响。
他却一点都不慌,看着将士们举着盾牌冲锋,听着他们的呐喊声,写下“四边伐鼓雪海涌,三军大呼阴山动”——那是他亲眼看见的战场,是血与火里烧出来的诗。
除了打仗,他也写边塞的日常。写将士们的宴饮:“凉州七里十万家,胡人半解弹琵琶”;写边塞的节日:“胡琴琵琶与羌笛,纷纷暮雪下辕门”;也写自己的孤独:“孤灯不明思欲绝,卷帷望月空长叹”。
有次夜里,他在安西馆里看书,灯油快烧尽了,月光从窗缝里照进来,落在书桌上。他想起长安的家,想起母亲,觉得有点孤单,转念一想,自己写的诗,能让长安的人知道边塞的事,能让将士们的苦被看见,又觉得值了。
在北庭的三年,他成了将士们的“亲人”。将士们打了胜仗,会拉着他去喝酒;想家了,会找他写家书;甚至有个小兵,想给家里寄点西域的葡萄干,也会找他帮忙写地址。岑参从不推辞,他知道,不仅是个诗人,还是个边塞人——他的诗,早已和边塞的风沙、将士的热血,融在了一起。
天宝十四载(公元755年),安史之乱爆发,岑参跟着封常清东归平叛。一路上,他看到长安的繁华变成废墟,看到百姓流离失所,心里像被刀割一样。他跟着军队打仗,身上添了不少伤,可他一直护着自己的诗稿——那是他在边塞的十年,是他的命。
叛乱平定后,他回到长安,仕途依旧坎坷。先任右补阙,后被贬为虢州长史,最后任嘉州刺史(今四川乐山)。暮年的岑参,住在嘉州的官署里,窗外有棵老柳树,每到春天,柳丝垂到窗台上。他常坐在窗前,翻着自己的边塞诗稿,晒着太阳,想起北庭的雪、安西的风沙、将士们的笑脸。
有次,他的朋友来探望他,问他:“季深,你这辈子跑了两次边塞,吃了那么多苦,后悔吗?”岑参笑着摇摇头,指着诗稿上的“忽如一夜春风来”说:“你看,这雪、这风、这将士,都是我的诗魂。要是没去边塞,我哪能写出这些?”
唐代宗大历五年(公元770年),56岁的岑参在成都病逝。临终前,他把诗稿交给儿子,说:“把这些诗好好收着,别让它们丢了。要是有人问起我,就说我这辈子,没白活——我见过瀚海的冰,见过轮台的雪,见过将士们的血,也写过心里的诗。”
他的诗稿后来被整理成《岑嘉州诗集》,流传至今。人们读他的诗,能看见边塞的风沙:“一川碎石大如斗,随风满地石乱走”;能看见将士的豪情:“将军金甲夜不脱,半夜军行戈相拨”;也能看见他的深情:“故园东望路漫漫,双袖龙钟泪不干”。
有人说,岑参是“边塞诗仙”,他知道,他不过是个把边塞的日子,过成诗的普通人。他的诗意,不是天生的,是风沙磨出来的,是热血浇出来的,是在孤独里熬出来的——他把对家国的爱、对将士的敬、对家人的念,都写进了诗里,让千年后的我们,还能透过文字,看见那个在边塞风云里,握着笔、望着雪、笑着说“千树万树梨花开”的岑参。
如今,读岑参的诗,依旧能感受到那份来自盛唐的豪情与深情。他告诉我们,诗意从来不在远方的花月里,而在脚下的土地上,在心里的坚守里——就像他在边塞的风沙里,能看见“梨花”开,能写出“英雄”志,能把苦日子,过成最壮阔的诗。
这,就是岑参的诗意人生,是属于瀚海、属于边塞、属于每个心怀远方的人的不朽诗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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