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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房的门闩落下,隔绝了楼下的喧嚣。房间狭小,陈设简陋。一张硬板床,一张缺了角的木桌,还有一个盛着半盆冷水的陶盆。空气里浮动着一股洗不掉的霉味,与楼下大堂的甜香和烟草味判若两个世界。
李寻欢坐在床沿,背脊挺得笔直,没有半点松懈。
脑中飞速盘算着接下来的步骤。
直接杀光护卫,用刀尖抵着那个替身的喉咙逼问裘德的下落?
不行。
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,便被他彻底掐灭。那太粗暴,太直接,是三流杀手的做法。动静太大,会引来不必要的注视。他刚到这个世界,根基未稳,过早地暴露自己那超越时代的碾压性实力,等于是在黑夜里点燃一盏硕大的灯笼,告诉所有人“我在这里”,同时也将自己所有的底牌都摊在了桌面上。
这不是他的行事准则。
准则,高于一切。
用《百草奇术》里的迷药?
可行。但同样有风险。下药需要时机,需要对目标的作息、饮食习惯有精准的掌握。在情报不足的情况下贸然动手,容易打草惊蛇。那个叫裘德的贵族,既然能用替身这种手段,必然是个心思缜密、极度惜命的家伙。他身边的防卫,绝不会只有表面上看到的那些。
一个月的时间,很充裕。
他需要更稳妥,更原始,也更有效的方法。
一个周密的计划,在他脑海中慢慢铺开,细节被逐一填充、完善。
第一步,渗透。他要变成一只眼睛,一双耳朵,扎进这座酒馆的内部。想要不引人注目地观察,最好的身份,莫过于成为那些本就应该注视着一切的护卫。
他需要先做掉一个护卫,然后,取而代之。
事情可以慢慢来。猎人,最不缺的就是耐心。
想通了这一切,他紧绷的神经才略微放松。他忽然想起了今晚的“收获”。那些贵妇们慷慨的打赏,被他塞进了一个破旧的钱袋里,此刻还沉甸甸地坠在腰间。
他解下钱袋,意念微动。
哗啦一声轻响,钱袋里的金币、银币、铜板尽数出现在脑海那片四方空间内,堆成了一座小小的山丘。他饶有兴致地打量着这些货币。金币铸造得颇为精致,刻着日不落帝国皇室的纹章;银币则大小不一,上面印着各式各样领主的徽记,显然来自不同的城邦。
这片大陆的混乱,从这些钱币上就可见一斑。
他伸出手,想着一枚金币。
下一刻,一枚带着冰凉触感的金币凭空出现在他的掌心。
他正准备将金币放回空间,动作却猛地一滞。
他瞪大了眼睛,不是因为手中这枚金币,而是因为脑海空间里的景象。
那座由钱币堆成的小山,分毫未减。
而就在他取出金币的那个位置,竟然又凭空浮现出了一枚一模一样的金币,像是刚刚被复制出来,安静地躺在那里。
聚宝盆?
李寻欢的心跳漏了一拍,这比那把没子弹的枪和那本毒经带来的冲击要大得多。他不是没见过钱,上一世,他账户里的数字足以让任何一个国家的税务部门发疯。但这种凭空造物的能力,已经超出了他对物理规则的理解。
他深吸一口气,强迫自己冷静下来。
他又试了一次。
从空间里取出一枚银币。
果然,掌心多了一枚银币的同时,空间里那堆钱币上,又补上了一枚新的。
他把金币和银币都放回空间,看着那座小山,沉默了许久。
嘴角,最终还是向上扯出一个无奈又有些好笑的弧度。
上一世拼死拼活,过着刀口舔血的日子,才勉强实现了财富自由。没想到这一世,开局就拿到了这种堪称BUG的王炸。
杀手的身份,还需要换吗?
不。
他喜欢做杀手。喜欢那种行走在阴影里,用最简单的方式解决最复杂问题的感觉。喜欢那种掌控别人生死的绝对权力。这与金钱无关,这是一种……瘾。
不过,不用再为了生计奔波劳碌,的确是件让人身心愉悦的事情。
不用再做牛马的感觉,真好。
他将身体的每一寸肌肉都调整到最放松、却又能在百分之一秒内做出反应的状态,缓缓躺倒在硬木板床上,闭上了眼睛。
祈祷室里的霉味,酒馆客房的霉味……这个世界似乎总与潮湿和腐朽联系在一起。
他陷入了浅眠。像一只蛰伏的豹子,耳朵捕捉着门外走廊上最细微的脚步声,鼻尖分辨着空气中任何一丝不寻常的气味。
……
第二天清晨。
天光从木窗的缝隙挤进来,在扬尘的空气里拉出几道光束。
李寻欢睁开眼,眼神里没有半分刚睡醒的迷蒙,清明得像是从未睡过。
他翻身下床,走到陶盆边,掬起一把冷水拍在脸上。冰冷的刺激让他精神愈发集中。
他走下楼梯,来到酒馆大堂。
清晨的酒馆没有夜晚的靡靡之音,只有几个伙计擦拭桌椅的单调声响。地板刚拖过,空气中是潮湿的木头味和淡淡的皂角香。
吧台后面站着一个头发花白、身材精瘦的老头,戴着一副单片眼镜,正用一支羽毛笔一丝不苟地核对着账簿。
那不是昨晚的替身。
老头的手指瘦长,指甲修剪得极为干净,但持笔的姿势却异常沉稳,食指的指节上有一层薄茧,不像常年写字的人,倒像是常年扣着什么机括。
他抬头瞥了李寻欢一眼,镜片后的目光像锥子一样。
“结账?”老头的声音沙哑,带着一种久居上位的审视。
“是的,先生。”李寻欢立刻切换回昨晚那个略带惶恐的落魄歌手,将一小袋叮当作响的钱币放在吧台上。
老头看都未看钱袋,只是又打量了他一眼,便不耐烦地挥了挥手,示意他可以滚了。
李寻欢猜的没错,这才是“裘德酒馆”真正的管事。那个叫裘德的替身,只是个夜晚摆在橱窗里的商品。
角落里,一个穿着灰色布裙的女孩正蹲在地上,用力擦拭着地板上干涸的酒渍。
正是昨晚那个听歌听得出神的女孩,安娜。
她依旧是那副怯生生的模样,低着头,亚麻色的长发垂下来,遮住了半张脸。她察觉到李寻欢走过,身体下意识地向旁边缩了缩,生怕挡了路。
李寻欢的目光在她身上停了一瞬,又不动声色地移开。
后厨的门帘被一把掀开,一个胖得像发面馒头的厨娘探出头,对着女孩就骂:“安娜!死丫头磨蹭什么!地板擦不干净,今天中午的黑面包也别想吃了!还有,水缸空了,赶紧去提水!”
妇人的嗓门又尖又响,脸上全是刻薄。
叫安娜的女孩身体抖了一下,像只受惊的兔子,连忙点头,手上的动作更快了。
李寻欢的脚步顿也未顿,推开酒馆大门,走进了比金城的晨雾里。
那个光彩照人的流浪歌手身份,太过惹眼,已经完成了它的使命。
他再次进入那条无人窄巷,戴上了多米诺面具。
这一次,他脑中构筑的,是一张最普通、最没有特点的脸。塌陷的鼻梁,浑浊的褐色眼珠,下巴上带着青色的胡茬,眼神木讷,甚至有些畏缩。
一个丢进人堆里,三秒钟就会被彻底遗忘的底层市民。
他走出巷子,在街角面包铺买了一块最粗糙的黑面包,学着旁人的样子,就着路边的水龙头,面无表情地啃着。
味道像掺了沙子的木屑。
但他毫不在意,目光始终锁定在“裘德酒馆”的后门。那里,才是这座堡垒真正的入口。
上午九点左右,两个穿着皮甲、腰佩长剑的护卫骂骂咧咧地从后门走了出来。
“他妈的,昨晚又输了二十个铜板!巴特那杂种,手气比婊子换恩客还快!”一个满脸横肉的护卫,恶狠狠地往地上啐了一口唾沫。
“你哪次不输?加雷斯,你那点饷银,还不够‘红磨坊’的莉莉姑娘扯坏一条丝袜的。”另一个瘦高个护卫嘲笑道。
“你懂个屁!”叫加雷斯的护卫意淫着,脸上露出猥琐的笑容,“等老子哪天得了管事大人的赏识,第一件事就是把莉莉那小娘们包上三天三夜!”
他们拐进了一条通往贫民区的巷子。
李寻欢的目光锁定了那个叫加雷斯的护卫。
性格冲动,口无遮拦,有赌博的恶习,脑子里除了女人就是钱。这种人,是完美的猎物。他的失踪,只会被当成赌输了跑路,或者喝醉了掉进臭水沟。
李寻欢将最后一口黑面包咽下,站起身,像一道融入背景的影子,悄无声息地跟了上去。
加雷斯和同伴在一家地下赌场门口分了手,他则熟门熟路地掀开肮脏的门帘,一头扎了进去。
李寻欢没有跟进,在赌场对面一个散发着恶臭的垃圾堆后,找了个位置,耐心地等待。
猎人,从不缺少耐心。
太阳从头顶移到西斜。
赌场的门帘终于被一把掀开,加雷斯摇摇晃晃地走了出来。他满脸通红,浑身酒气,嘴里还在不停地咒骂着,显然是输光了最后两个铜板。
他没回酒馆,而是拐进另一条更偏僻、更肮脏的窄巷,准备抄近路。
机会来了。
李寻欢的身影从垃圾堆后滑出,脚步轻得像猫。
窄巷里堆满腐烂的垃圾,加雷斯扶着墙,正准备解开裤腰带撒尿。
他没有察觉到身后的死神。
李寻欢的手掌如同一柄铁钳,从后面精准地捂住了加雷斯的口鼻,另一只手的手刀,以一个刁钻的角度,重重劈在他的后颈。
“唔……”
加雷斯连一声完整的闷哼都没能发出,身体便软了下来,眼中的醉意和凶光瞬间凝固,然后化为一片死寂的灰白。
李寻欢将尸体拖进巷子最深处的阴影里。心念微动,庞大的身躯连同衣物瞬间消失,被他收入那片奇异的空间。
一股混杂着记忆碎片和习惯动作的陌生信息流,瞬间涌入他的脑海。他闭上眼,消化着这些突如其来的“遗产”。加雷斯的赌瘾、对“红磨坊”莉莉的痴迷、走路时习惯性的跛脚,甚至他大声咒骂时喉咙里那股特有的痰音,都变得清晰可辨。这比任何情报都来得直接,来得透彻。
处理完这些“资料”,他突然想到《百草奇术》里的“化尸水”,看来这个任务完成后,他需要去做一段时间炼金术士,多炼一点各种药。不然尸体不可能一直放在空间里,那样实在有些说不出的奇怪。
接下来,是猎人的伪装。
他从空间里取出加雷斯身上的那套皮甲、长剑、钱袋,以及一些零碎的私人物品。皮甲有些汗臭味,让他微微皱眉。他抖了抖钱袋,里面只剩下两个孤零零的铜板。真是个可怜的赌鬼。
他戴上多米诺面具,脑中浮现出加雷斯那张满是横肉的脸。脸上的骨骼与肌肉再次传来那种熟悉的微麻与蠕动。
片刻后,他迅速穿上那套皮甲。对着巷口的一洼积水照了照,水洼里,倒映出的,正是那个刚刚还在骂骂咧咧的酒馆护卫,加雷斯。无论是样貌,还是神态里那股子嚣张与蛮横,都模仿得惟妙惟肖。
他学着加雷斯的样子,调整了一下走路的姿势,挺着肚子,一副天王老子第一我第二的嚣张模样,大摇大摆地走出了窄巷。
朝着“裘德酒馆”的方向走去。
猎人的游戏,正式开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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