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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金,龙蛇混杂之地。“剑南春”酒馆的名头不算小。
这名字是馆里的说书人杨过给取的。
今晚,杨过的书说完了。
他晃晃悠悠地踱出酒馆,浑身酒气,脚步虚浮。
夜风阴冷,吹过狭窄的石板路。
当他走到自己那间破旧小屋的门前时,一道黑影从墙角的阴暗处无声滑出。
那黑影动作极快,却有人比他更快。
本该醉得不省人事的杨老头,身体以一个诡异的角度向左侧扭开。
那姿态,轻巧得不像一个老人。
“嗖。”
一枝淬着寒光的弩箭死死钉在他身后厚重的门板上,箭羽兀自颤动。
几乎在侧身的同时,杨老头的左手已经多了一把造型古旧的左轮手枪。
没有枪声,只有枪口爆开的一小簇橘红色火花。
对面的蒙面人额头正中多出一个焦黑的窟窿,他甚至没来得及发出一声闷哼,便直挺挺地向后倒下。
屋内,一个声音响起,带着一丝惊慌。
“李寻欢!我们并无恶意……。”
话音未落。
杨老头手腕一转,枪口对准了屋内的声源。
又是一朵无声的火花。
屋内传来重物砸在地板上的沉闷声响。
一切都结束了。
杨老头单手持枪,身体紧绷如弓,静静地立在原地。
风吹过,卷起地上的几片落叶。
他等了许久,确认再无第三个活人的气息。
他手腕轻巧一抖,耍了个枪花,对着枪口不存在的硝烟吹了吹。
手枪凭空消失,仿佛从未出现过。
他快步走到屋外那具尸体前,手中不知何时多了一个黑色的扁平瓷瓶。
拔开瓶塞,他蹲下身,将瓶中的白色粉末小心翼翼地倒在尸体上。
“呲啦——”
刺耳的声音响起,一股恶臭的白烟升腾。
黑衣人的尸身连同衣物,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腐化,迅速变成一滩黄褐色的粘稠液体。
他屏住呼吸,眼神冷漠地看着那滩液体渗入地面,直到原地只留下一块焦黄的印记。
他长长吐出一口气,转身进屋,从厨房的灶膛里铲来一些细腻的碳灰,均匀地洒在那片焦黄的印记上,将痕迹彻底掩盖。
做完这些,他才走向屋内的第二具尸体。
此刻,他脸上已戴好一个严实的口罩,手上也套了一双薄如蝉翼的透明手套。
他仔细打量着尸体。
一个典型的欧洲人,穿着得体,像是某个贵族麾下的管事。
死者的脸上凝固着极度的惊讶与懊悔。
杨老头戴着手套的右手无名指与食指无意识地搓动了一下。
他停顿了一秒,随即动手,干脆利落地翻检尸体的每一个口袋。
一封信,一小袋金币。
他把金币丢在一旁,看都未看,径直拆开了信封。
“尊敬的李寻欢先生:
很抱歉用这样的方式来接近您。再次表达歉意!主要我们无法确定您的身份,所以,才先做了个小小的测试,绝对不是对您的挑衅!请您谅解!
我们采取这种冒失的方法接近您,也不是想有什么单子给您做。只是想做您十年前‘半封刀’时说的那件事:给您一生的传说做个宣传!
如果您同意的话。请将手稿交给我的手下。而我们将在十日内将10万金币赠予您所说的那十家孤儿院!
真心期待您的授权!
您忠实的崇拜者敬上!”
杨老头读完信,嘴角不受控制地向上牵起一个细微的弧度。
“有点意思!”
他走到墙角,猛地掀起一块地板,一个黑洞洞的地下通道显露出来。
他迅速钻了下去,很快又爬了上来。
上来时,他手里多了一份厚得惊人的手稿。
他用桌上的牛皮纸将手稿简单包裹,然后走到尸体旁,将包裹塞进了那双已经僵硬的手里。
他站起身,认真环顾这间屋子。
确认没有任何疏漏后,他又凭空变出一封信,放在了桌上。
信封上写着:我亲爱的老伙计安德烈亲启。
他最后看了一眼这间生活了几十年的小屋。
突然低声自语。
“期待了几十年更换说书人的身份,怎么到头来反倒有些舍不得了?”
说完,他不再犹豫,转身跳入通道,反手将地板盖好。
屋子瞬间陷入了死寂。
与此同时,比金郊外。
库斯科庄园最高的塔楼上,两个人正用望远镜焦急地注视着杨老头小屋的方向。
一个面容秀气的青年人放下了望远镜,忍不住开口。
“现在不能派人过去查看一下吗?”
另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中年人转过头,狠狠瞪了他一眼。
“我们花了快八年时间才找到这么个地方。难道还要去冒几个时辰的险?”
青年人不甘地抿了抿嘴。
“一个老头而已,哪怕他曾经多么可怕。现在已经是个老头了!”
中年人收起望远镜,长叹一声。
“三年前,沃夫家族有个和你一样想法的年轻人。他喝醉后去打了一家孤儿院的孩子,然后就被吊在了钟楼上。”
“整整三天,没人敢去放他下来。后来,在他快渴死的时候,人才被莫名送到了医馆。从那之后,再没有人怀疑李寻欢是不是老了,不中用了。”
中年人顿了顿,目光仿佛穿透了夜色,落在那间遥远的小屋上。
“因为那是传奇杀手李寻欢,一个纵横了整个大陆五十多年的男人!”
第一章第一个单子
李漠死了。
在他扣动扳机,准备完成自己收山前的最后一桩买卖时,他失手了。
死亡的瞬间漫长又短暂,他脑子里盘旋的不是未了的心愿,也不是对生命的眷恋,只有一个念头,清晰得可笑。
他妈的,我怎么忘了这一行不能“立flag”!
意识再次凝聚时,他醒了。
鼻腔里是缭绕不散的廉价香薰和木头受潮后特有的霉味。身下是冰冷坚硬的石板地。
他坐起身,发现自己正身处一间幽暗的祈祷室。彩色玻璃窗外透进来的天光,将尘埃染成了一条条斑斓的光带。
他还叫李漠。
但他不再是那个纵横暗网的顶尖杀手。他成了一个刚满十八岁的菜鸟,一个在这个世界里同样无父无母的孤儿。
对于孤儿这个身份,他很满意。杀手,不能有牵挂。
脑中残留的记忆告诉他,就在片刻之前,他刚在这间圣彼得大教堂的祈祷室里,隔着忏悔室的木板,接下了他在这个世界的第一单生意。
杀死圣彼得“裘德”酒馆的老板裘德。
任务期限一个月,必须死于意外。
这个世界接活儿的方式,让他很不舒服。太原始,太不安全。没有加密通讯,没有人脸识别,全靠口耳相传和古老的接头暗号。这对于信奉“准则高于一切”的李漠来说,简直是把脖子伸到绞索下等着人收紧。
但他暂时改变不了。
他能改变的,是他的“艺名”。
上一世,他叫杀手里昂,致敬那部让他感触颇深的电影。这一世,他偏爱用刀,那种刀锋划破空气的微鸣,总能让他心绪平静。
李寻欢。
他给自己取了这个新名字。
他不知道遥远的东方大陆是否会有个叫古龙的作者,也不知道会不会有一本叫《多情剑客无情剑》的小说。他只是在接下第一单时,理所当然地报上了这个名字。
这是一个与他来处既相似又迥异的世界。像是欧洲的中世纪,却没有林立的国度。他所在的这片大陆,只有一个名义上统一的日不落帝国。但皇帝的政令出不了都城,广袤的土地上充斥着大大小小的领主、贵族和城主。
混乱,意味着机会。
这让他觉得,做杀手比上一世更自在。
裘德是老牌贵族,想来是得罪了哪个更有权势的新贵,对方不便直接动手,才有了这桩“意外”的买卖。
现在,李寻欢需要情报。“裘德”酒馆的情报。
这让他烦恼。上一世,这些都该是客户提供的标准服务。
他走出教堂,阳光刺得他眯起了眼。他下意识地想从口袋里摸烟,却摸了个空。
就在这时,他脑中凭空出现了一片奇异的空间。大约十个平方,四四方方,空无一物。
金手指?
他压下心头的波澜,快步拐进一条无人经过的窄巷。意念集中,那片空间里凭空浮现出几样东西。
一把左轮手枪。
十把飞刀。
一张面具。
还有一本书。
手枪是老式的,烤蓝枪身,胡桃木的握把。他熟练地拨开转轮,里面空空如也,没有子弹。他有些失望,但转念一想,这个世界连火绳枪都未普及,这把枪本身就是个超越时代的存在。
一个没有枪的世界,却给了他一把没有子弹的枪。什么意思?
那十把飞刀让他心头一热。刀身薄如柳叶,通体漆黑,不反光。意念微动,一柄飞刀便出现在他手中,触感冰凉,仿佛是他手臂的延伸。他手腕一抖,飞刀钉入对面厚实的砖墙,没至手柄。下一秒,不等他动作,飞刀便从墙上消失,重新出现在他脑海的空间里。
比他上一世用刀还要利落。
这刀,能穿透十厘米厚的木板。他有种感觉,在这片大陆上,这已经近乎无敌。
那张面具是多米诺式的,只能遮住上半张脸。他戴上面具,脑中想着一个截然不同的样貌——高鼻深目,金色头发。他感到脸上的骨骼和肌肉在一阵微麻中蠕动、变形。巷口的一洼积水,清晰地映出了一个陌生的、属于日不落帝国子民的脸。
这才是杀手的“真理”。
最后那本书,封皮是鞣制过的某种兽皮,摸上去粗糙而坚韧。他翻开书页,上面的文字他竟然全部认得。
《百草奇术》。
化尸水、迷魂香、鹤顶红、三步倒……还有各类解药、强身健体的方子,林林总总五十多种。
他看到了“化尸水”的配方,嘴角勾起一抹冷笑。又多了一门“真理”。
可随之而来的是头疼。他不喜欢学习,真的不喜欢。
现在,有了这些东西,他决定先去“裘德”酒馆。
穿过两条街,空气中开始弥漫着烤肉的焦香、劣质麦酒的酸味和人群的汗味。一座三层高的木质建筑出现在街角,挂着一块硕大的橡木招牌,上面用花体字刻着——“裘德酒馆”。
李寻欢站在街对面,混在人群里,静静地看着那扇不断有人推开又关上的门。
情报,得从这里开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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