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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天边最后一抹橘黄消逝,意味着黑夜又将来临。浓雾之中,只听噗嗤一声轻响。
弯刀渗出嫣红,带走这支三人小队的最后一人性命。
而临死之前,那人也终于瞧见了男孩的长风衣内侧……那里空荡荡一片,根本没有什么所谓的魔法卷轴。
不。
为什么?!
他瞪大眼睛,如何也想不通,但他将带着这个秘密,永远沉睡在这片森林。
死不瞑目。
【您已升级,魂火+1,血魄+1】
第十二个。
顾安默念着人数。
在猎杀至第十二个人时,他再次迎来升级。
升级越来越难。
而且十级后,需要的经验值更是成几何倍数上升。
趁着无人的空挡,背靠大树,男孩一边歇息快速恢复体力,一边查看起自己属性。
角色:lv9,顾安。
职业:骑士,法师。
血魄:31。
灵巧:15。
灵知:10。
魂火:13。
特殊状态:辉容,神弃。
已习得技能:基础枪术lv10,基础刀法lv5,火球魔法,水弹魔法,水箭魔法,照明魔法,火墙魔法……
非常全面的属性,几乎没有任何一处短板。
虽说才9级,但光论血魄,无疑是达到了三阶职业者的水平。
魂火和灵巧,也各有提升。
不止是加点,频繁游走于生死一线,自身进步起来也非常之快。
也就是蓝条还不够,否则顾安根本没必要这样流窜,靠着无吟唱,他只需丢几百个火球就能把对方这四十余人团灭。
今天,是抵达断崖后的第三天。
没有公主殿下在旁碍事,充当累赘,男孩在浓雾里的身形有如鬼魅,总能在最致命的时刻抓住机会出刀,收割一串冰冷数字。
或许连顾安自己都没有注意到。
他已经完全进入‘游戏’状态。
在他眼中,这些不再是活生生的一条人命,而是一个接一个的经验宝宝。
而这一切,可能都还要从那第一个死去的人说起。
如果不是先前斩杀了那位37级的三阶职业者,连升七级。
后续的战斗就不会如此游刃有余。
天差地别的变化,带来了巨大的信息差,以至于这支冒险团接连折损人手。
最关键是。
现在他们没人能抓的住顾安了。
也许不乏有直线速度胜出他许多的人存在。
但恰好这里又是迷雾深处,并非直线快就是真的快。
懂得利用地形,利用各种被雾气侵蚀后的诡异植物,才是关键。
打不过就跑。
敌进我退,敌退我进,敌疲我出。
忽然,顾安的思绪被细微搅动的浓雾中断。
刹那,一抹寒芒自雾中劈出,直取男孩喉间。
不慌不忙,甩出一道冰盾魔法。
那抹寒芒携带着无与伦比的力道,虽然径直劈碎冰盾,却也终究是因此耽搁了一瞬。
“操!”
雾中的高大人影现出身形,正是温伯格。
男人阴沉着脸,持刀继续追击。
事实上,这已经是他第三次这样突袭。
也是除了他,没人能跟上这小子的节奏,只有被玩弄的份。
但他每一次袭击都被那该死的防御魔法挡了下来——真他妈见鬼了,你到底在风衣里塞了多少张魔法卷轴?!
光他见到的,用出的魔法,就足足七次!
还用的这么好,控制这么精准!
有买这些卷轴的钱,去雇佣一个五阶职业者为你开路都绰绰有余!
那还能有这么多事吗?!
一瞬间,温伯格的脑中甚至闪过悔恨。
男孩看似是可口的羔羊,没想却是一只披着可爱羊皮的恶狼。
他在黑雾之城生活这么多年,绝未见过如此诡异的对手。
那个披着风衣的男孩,就像天生的战斗怪物。
冷漠,平静。
那样的平静叫人胆寒。
三天过去,局势已然有了新的变化。
见事不可行,温伯格遂放弃了让属下继续追击的想法,只吩咐他们往旁边散开,若是遇见,尽量拖住男孩即可。
自己则单人行动。
于是颇为招笑的一幕就出现了。
男孩竟也不直接跑,就故意带着他在这里兜圈子,然后趁机不断猎杀其他实力不够的人。
堪称诡异的三角关系。
就像刚刚一样,完美精准的防御魔法,让这位血之花佣兵团的领袖,只能眼睁睁看着属下被男孩屠戮,再潇洒离去。
最初自然是感到无比的愤怒,甚至脑子里都已经想好抓住男孩后,要对他进行怎样惨无人道的‘教育’。
但三天过去,种种愤怒和不甘,最后只剩麻木。
深深地无力感。
披荆斩棘四十余年,到头来他什么也守护不了。
“放轻松。”
“感到难受,愤怒,乃至头晕,那都是正常的。”
男孩的声音远远传来。
他平静的话语如同宣告,宣告这支佣兵团的一生。
“不用着急,马上就会到你了。”
……
……
圣历2345年春。
三月中旬,午后。
和煦的春风吹拂过大街小巷。
黑雾之城依然热闹,庞大的人流自城门涌出,涌入。
近一个月前,在南城门发生的那个小插曲,早已无人关心,在意。
只有当初余下未来得及赶赴的少许血之花佣兵团成员,察觉到了事情不对。
群龙无首。
等待他们的结局大概率只有解散,各奔东西。
这支曾经在黑雾之城也算小有名气的冒险团,已经名存实亡。
彼时。
一个男孩又一次踏进了这座城。
他的衣衫破旧,长风衣多出许许多多的豁口,衣领处染着化不开的陈旧血污。
唯独那张俊逸脸蛋,干净整洁,不沾丝毫尘埃。
辉容的存在,使这张脸的回头率有些高。
于是路过一个小摊时,男孩止住了脚步。
黑雾之城到处是这样的摊贩,只需缴纳租金,就可以获得一个属于自己的小摊。
男孩拿起摊位上的一顶帽子,普通皮制软帽,却也不知是从哪个死人堆里扒拉出来的。
“噢老兄,你眼光可真好。”
摊贩是个胡子拉碴,浑身散着糜烂酒味的颓废男人。
他上下打量了一下男孩,确认这多半是个穷比,遂抿口酒,悠悠道:“嘿小兄弟,只用三枚铜子,你就能把它带走,够便宜吧?”
“我保证,你在城里再找不到比我这顶帽子更便宜的东西……”
“噢不对,其实三枚铜子还可以在那臭犟驴的酒馆里打上一壶老酒——当然,这是我的特权。”
“你知道的,我小约瑟的面子,他总要给……嗝。”
叮当。
三枚铜板掉在了摊位上。
颓废男人醉眼婆娑的目光中,男孩已经渐渐走远了。
他把帽子缓缓戴好,扶正。
是啊。
三枚铜子又能干什么呢?
也许它可以在蒙德叔叔的酒馆打上一壶酒,在软软蜂蜜面包店买半块面包。
当然,你也可以选择用它买下一个勤劳善良小女孩的一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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